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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公众号ID:gh_cad5f9f68416
公众号分类: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海拉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发布海拉尔区城市管理工作动态及信息,为市民提供一个咨询投诉和互动交流的平台。

开发/运营主体: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主体: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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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海拉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根据呼伦贝尔市委、政府批准的《海拉尔区机构改革方案》(呼党办发〔2019〕2号),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简称区城管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海拉尔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政策措施,拟订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编制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挥、调度城市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定相关管理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会议组织、机要保密、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全系统党建工作。负责执法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国有资产管理、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工作。

(二)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和实施城市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完成相关课题调研任务;负责编制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停车、规划执法、智慧化城市管理运行规范、规章规定、综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医疗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环境卫生质量管理标准,起草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制定环卫检查考核办法;负责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所处置监管工作;负责环卫设施设备采购、定点投放、维修维护、报废处置等项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制订年度专项治理、集中整治计划及阶段性方案;负责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协调;负责工作动态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和建档等城市管理工作。

行政编制

区城管局行政编制18名。班子科级领导职数5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4名),股级领导职数9名(正股级6名,副股级3名)。区城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负面信息

国务院第三督查组在内蒙古自治区督查发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不具备执收城镇垃圾处理费资质的前提下,违规将收取城镇垃圾处理费作为户外广告牌匾审批前置条件,收费过程中还存在议价、不开票、少开票以及公款私存等行为。2019年以来,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收取城镇垃圾处理费共计55·25万元,且未及时入账并解缴国库。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同时存在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即违规强拆商户户外广告牌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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