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会议组织、机要保密、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全系统党建工作。负责执法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国有资产管理、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工作。
(二)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和实施城市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完成相关课题调研任务;负责编制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停车、规划执法、智慧化城市管理运行规范、规章规定、综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医疗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环境卫生质量管理标准,起草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制定环卫检查考核办法;负责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所处置监管工作;负责环卫设施设备采购、定点投放、维修维护、报废处置等项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制订年度专项治理、集中整治计划及阶段性方案;负责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协调;负责工作动态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和建档等城市管理工作。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市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临时设置商亭(棚、伞)、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临街立面装修改建及城区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等各项审批管理工作;负责便民市场的调查研究,规划设置。负责公共场所的临时占道、设立摊点及临时性户外广告审批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停车场设置的备案;负责渣土、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审批和监管等其他审批工作。
(四)政策法规办公室。拟订有关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重大案件的备案工作;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承办行政处罚听证和有关行政应讼工作;负责制定执法队伍和人员的行为规范;组织执法培训、开展普法用法工作;负责案卷档案管理、卷宗评查。负责对来人、来访、来电的接待,负责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
(五)督查办公室。负责对所属各单位依法履行职责,限时处置、队容风纪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领导批办、上级转办事项的调查处理和督办工作。
(六)群团工作办公室。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相关工作。负责城管文化建设、组织全局文体活动、开展执法人员心理健康疏导等相关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