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制度
武汉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是由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武汉市工会的领导机关是武汉市工会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武汉市总工会委员会。市总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两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在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职权。武汉市工会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
武汉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和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的领导机关,在中共武汉市委和湖北省总工会的领导下,依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历史沿革
1949年6月11日,武汉市职工总会筹备委员会(不久改称武汉市总工会筹备委员会)在汉口成立,属中原职工总会筹备委员会(不久改称华中总工会筹备委员会)领导。办公地址在汉口胜利街2号(原交通银行大楼)。工作机构设秘书、研究2室,组织、文教、生产、工资、劳保、女工、青工等7部。直辖有职工俱乐部、工人文艺工作队。
1949年9月21日,市总工会筹备委员会与华中总工会筹委会(不久改称中南总工会筹委会)合并(各自保存名义),1950年6月重新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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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工会的指示精神,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贯彻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领导全市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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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武汉市总工会设17个职能部门,辖有武汉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武汉市总工会新闻中心、江汉工人文化宫、武昌工人文化宫、琴台管理处、武汉职工疗养院、武汉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及机关幼儿园等事业单位,现有员工近600人。
基层工会
1949年6月武汉市职工总会筹委会成立后,立即进行工会组织建设。年底,建立基层工会177个,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4 000人,工会专职干部365人。全市有职工17万人,发展会员4万余人。
1949年7月,武汉市总工会正式成立后,工会组织迅速发展。年底,建立基层工会1 506个,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1·6万人,工人专职干部685人。全市有职工20万人,发展会员15万人。市总工会建立5个区办事处,21个产业工会(海员、铁路、军工、机械、电业、建筑、公路、搬运、邮政、电信、纺织、轻工、食品、印刷、市政、手工、店员、金融、教育、文艺、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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