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一、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区卫生局承担的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三)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技术审评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更多「基本职能」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维稳、信访、修志、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的内部审计、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区食品药品监管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
人员编制
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4名。
五、其他事项
(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由原实行市垂直管理调整为区政府管理,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指导和监督。
…更多「人员编制」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