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991年,宝清县人民政府将其定为县级自然保护区,命名为七星河芦苇自然保护区。
1996年,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将其由县级晋升为市级做了批复,并由县委县政府组建了“七星河芦苇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编写《七星河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
1998年,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命名为黑龙江七星河湿地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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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环境
位置
宝清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北距县城40km,七星河中下游处,距双鸭山市51km,距哈尔滨市420km。地理坐标为东经132°05′-132°26′,北纬46°40′-46°52′,东西长30km,南北宽10km。
气候
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处于中纬度欧亚大陆东岸,属湿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具有冬季严寒干燥,春季气温回升快,多大风,夏季温暖多雨,秋季降温剧烈,降水变率大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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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范围
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0800hm²,其中核心区面积7960 hm²,缓冲区面积3600hm²,实验区面积8440hm²。保护区北与友谊、富锦县相邻,东与五九七农场接壤,西靠宝清县七星乡,南靠宝清县七星河乡,沿七星河南岸由西向东走向分布。
保护对象
黑龙江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一个以保护原始沼泽湿地生态系统及湿地珍稀水禽为主要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区内有野生植物386种;脊椎动物263种,其中有丹顶鹤、东方白鹳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4种,有白琵鹭、大天鹅、白枕鹤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7种,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野大豆、蒿藻等。是同类型湿地保存最齐全、完好的原始湿地之一,是原始三江平原景观的缩影。
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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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区管理
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楼总计投入资金450万元,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是集行政管理、日常办公、商洽合作、科学研究、宣传教育、标本展览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科技化、现代化、标准化的综合办公场所。
十二五期间,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完善2000米栈桥工程,完善自然保护区专家木屋楼配套工程,建设七星河湿地生态旅游接待中心及七星河湿地宣教馆,开发建设5公里生态旅游度假区。在七星河管理站、保平管理站、西大泡管理站及保护区管理局建设监控塔,实现管护工作网络化、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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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价值
保护区对调节七星河、挠力河水量,保持地下水位,调节局域气候,维持区域生态平衡及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特别是三江平原经过40余年大规模农业开发,湿地资源受到了严重破坏,三江平原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发生巨大变化而迫使人们重新认识湿地的重要性,加强湿地保护的形势下,七星河自然保护区显得格外重要。
宝清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不仅对三江平原湿地保护、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调节功能、维持周边地区及三江平原整体区域的生态平衡,保持生物资源及促进生物多样性进一步恢复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而且为人们提供旅游度假场所,提供科研、生态保护教育、科学基地,提高人们热爱自然、亲昵自然、保护自然的环境意识,为国际湿地保护研究和学术交流提供物质基础为三江平原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