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政策法规和规划,负责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市场相关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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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法规科)。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意识形态、党群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本局综合文字、新闻发布和信息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协调和牵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宣传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并限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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