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市容景观、城市亮化、城乡环境卫生等专项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制并实施城市管理和维护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容景观、城市亮化、环境卫生、城管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维护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负责系统科研经费的编制、申报和管理。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人事科)。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科技发展、应用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务、安全、保密、信访、档案、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史志编纂等工作;承担公文处理和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员培训、任免奖惩、年度考核等工作。承担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事务。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