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工作。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市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侦查工作,协调查处跨县(市)区重大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骚乱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做好反恐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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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市公安局机关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保密、接待、保卫、史志、档案以及公安统计工作;负责党委会等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及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警务保障处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编制和管理市局机关经费预、决算;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后勤装备建设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组织分配装备物资和民警服装的计划、调拨、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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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徐晓利(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孟庆彤(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负责市公安局常务工作。分管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科技信息化支队、情报信息支队、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处(含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国内安全保卫支队、警务督察支队。
于海洋(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交通警察支队、特警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兴凯湖机场分局、兴凯湖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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