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市委和省委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组织、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和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工作。
(六)调查研究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供政策建议。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贯彻党的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主管全市对台工作。
(九)负责各县(市)、区党委统战工作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市工商联、侨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