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预、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2、调解矛盾纠纷,查处治安案件,参与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以及突出事件、处理群体性事件的侦破工作。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和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管理交通、消防、危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等有关事务及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5、维护边境地区治安秩序,做好边境地区治安防范工作。
6、负责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的安全警卫工作。
7、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
8、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9、指导和监督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保卫委员会等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警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