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一、中共化州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为市委与各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络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市委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各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同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同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管理干部的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协调港澳统战工作,归口管理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
5、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非公有制领域统战工作;负责原工商业者的统战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支部,指导市工商联工作。
6、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7、负责联系海内外宗教团体及其代表人物,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物,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协调关系,提出建议。
8、指导镇(区、街道办)、农林场党委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9、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我市对台工作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0、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各镇(区、街道办)、农林场的对台工作。
11、按照上级台办部署和授权,负责同台湾地方政府及其授权社会团体的联络及商谈有关事宜。
12、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负责核准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管理有关对台工作的社团组织。
13、会同在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市与台湾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承办审批、审核上级政府和台办授权范围内的赴台交流项目立项和台湾地区来本市的交流项目。
14、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新闻报道和涉台教育工作。
15、负责本市对台湾中、上层人士的联络工作;指导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
16、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组织处理涉台事件和人员交往中所衍生的各种事务;协调本市与台湾地区的通邮、通航、通商等工作。
17、负责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
1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地方性民族、宗教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19、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有关事宜。
20、协助拟定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和措施,协助承办有关事务。
21、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22、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23、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协助办好宗教院校,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办理宗教团体需要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2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部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行政事务、文秘、调研、信访、信息、档案、财务、接待、保密、计划生育、机关工会等工作;配合领导安排,组织部内政治学习及业务学习。负责对民族事务的协调、处理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指导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督促、检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实,维护、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2、人事工作股
负责党外干部和部内干部的管理、教育;负责部内干部档案管理、劳资、干部任免、调动、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选拔、培养、考察、推荐以及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市政协非党及港澳委员的安排审批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市侨联、市台联做好人事管理。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
3、经济联络股
负责联系工商联,落实对非公有经济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引导他们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做贡献;负责联系侨联工作;负责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侨胞及有关社团代表人物,负责港澳及海外有关人士来信、来访,做好涉外接待工作。
4、台湾事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有关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镇(区、街道办)、农林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对台工作,组织检查了解各单位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提出对台工作意见,组织指导对台宣传工作,组织涉台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两岸文化、教育、科技、体育、艺术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联络我市在台湾的中上层人士,开展调查研究和通信工作;统筹协调我市对台经贸工作,协助引进台资,组织实施对台资企业、台属企业的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我市台胞、台属赴台探亲、奔丧、考察、定居等事务,处理各种涉台事务。
化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序列管理、对外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