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六)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七)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依法对县区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并指导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市国资委要全面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实施国有资本监管,以提高国资监管效能、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明晰权责边界。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发挥大数据监管作用,强化风险管控、资本运营和审计监督,促进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优化创新和转型升级。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加快实现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大同经济转型发展。
现任领导
王宏栓(党委书记)
王一明(主任)
关昭(党委委员、副主任)
协助主任做好政策法规、法律事务、企业规划发展、人事编制培训和办公室综合协调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研究室)、规划发展科、人事培训科。
张生平(党委委员、副主任)
协助主任做好监管企业经济运行、清产核资、企业关闭破产、信访维稳、企业劳动分配等方面工作,分管企业改组科、综合科(安全稳定办公室)、统计评价科、企业分配科。
马永前(党委委员、副主任)
协助主任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国有产权交易监管、监管企业审计事务、监事会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产权管理科、审计事务科、监事会工作科(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石飞雄(党委委员、调研员)
协助主任做好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环保工作,分管综合科、规划发展科。
白福(调研员)
协助主任做好国有企业改革、企业兼并重组、经营业绩考核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企业改革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企业改革科、业绩考核科。
张文(副调研员)
协助党委书记和主任做好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管企业工会工作,分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