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区的共青团的工作。
(二)领导和指导全区青少年社会团体工作。
(三)承担区委、区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四)组织全区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先锋队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布置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工作。
(五)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项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六)关心青年的成长,参与全区性青少年法规制度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解决青年的社会问题和实际困难,负责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七)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八)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区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积极向党组织推荐输送优秀青年人才。
(九)负责全区青年统战工作,负责全区青少年外事和省、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十)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办好团属企事业,搞好青少年事业的发展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协助团市委开展“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工程”等有关工作。
(十一)受区委委托,领导全区少先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