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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医保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
公众号ID:gh_5c6187e1fe72
公众号分类: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红寺堡区医保”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医保动态、办事指南、新医药知识。

开发/运营主体: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主体: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是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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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红寺堡区医保是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8〕101号)和《吴忠市党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红寺堡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吴党办发〔2019〕5号)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红寺堡区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研究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拟订全区具体实施办法,监督管理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实施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统筹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节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落实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岗位。负责机关公文处理、保密、宣传、政务公开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提案议案办理、扶贫、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和各项工作落实督办、会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监督落实医疗保障系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

(二)医疗保障岗位。贯彻执行自治区城乡统一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自治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筹资及待遇政策;组织实施医疗救助政策、标准;组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医疗保障助推脱贫攻坚惠民政策;完善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结算;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落实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人员编制

区医保局人员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本规定的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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