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加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起草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协调、负责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编制利通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管理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等工作,推进利通区教育现代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职责范围内学校的设置标准,规划学校布局建设。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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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宣传、会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拟定利通区教育事业年度计划。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教育部门外事工作及机关后勤服务和保卫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负责局机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人事室。主要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人事、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建档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及学校内部各学科人员均衡配置。承担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年度考核、统计年报及评优选先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各学校干部考核、推荐工作,拟定干部及教师队伍的培养、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的招录工作以及教师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和师德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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