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贯彻执行。
(二)负责推进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城区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
(三)承担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定额。落实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贯彻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贯彻实施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全市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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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化、安全、保密、信访、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重要工作的督查。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政策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法治建设科。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立法的协调、审查和送审工作。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及案件移交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重要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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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吴立臣 市住建局局长。
刘永强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赵千里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阮剑桥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佳红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孟军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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