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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未检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黑龙江黑河市
公众号ID:gh_c70775b806c5
公众号分类:法律
关于公众号:

“黑河未检”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属于法律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黑河市检察院未检部门立足工作职能,采取多种形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2016年,建立“黑河未检”微信,搭建起了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与检察官之间互动交流平台,希望用法律照亮青少年的成长之路,让他们从鲜活的案…

开发/运营主体:黑河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主体:黑河市人民检察院是黑河市境内的国家检察机关。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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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黑河市人民检察院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黑河未检是由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黑河市人民检察院是黑龙江省黑河市境内的国家检察机关。

内设机构

办公室(新闻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市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三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现任领导

王风华:党组书记、检察长

谷继军: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潘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程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滕海峰:副检察长

王春荣:党组成员

凌壮志:党组成员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黑河市人民检察院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

2021年6月,黑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被评为“黑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2021年12月,黑河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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