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依法治区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承担相关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与实践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参与起草综合性文件;检查、督促和指导依法治区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年度重点工作,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考核;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区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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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一)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分析研判辖区内矛盾纠纷情况,参与调解处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指导特定领域行业专业调解,指导乡镇(街道)行政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联动机制。
(二)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政务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及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为乡镇(街道)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街道)依法处理本地区重大经济、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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