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支柱产业、优势企业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领域。
(二)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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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 5个职能处室,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
承担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档案、文印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外事、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承担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信访和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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