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县(区)司法行政工作。
(二)拟订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承办局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发展规划的草拟;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本局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保卫、信访和接待等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装备管理。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
政策法规
下列事项应当向社会或管理对象公示:
(一)律师管理工作
(1)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年检注册的依据、条件、初审程序、结果;
(2)对律师事务所和执业人员举报、控告的途径、方法和处理结果;
(3)依法须公示的其他事项。
(二)公证管理工作
…更多「政策法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