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担负着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治安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各项政治稳定、治安稳定的公安保卫工作任务和服务人民等职能。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