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研究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规则、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全市体育发展规划,编制并实施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事业发展,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更多「机构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研究拟订全市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体育发展重大事项。负责体育文化、宣传教育、新闻发布工作。开展对外体育合作和交流。组织开展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管理指导全市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政工科。负责管理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专业技术、社会保障、运动员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