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研究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规则、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全市体育发展规划,编制并实施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事业发展,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国内、自治区重大比赛,主办全市综合性体育比赛。制定并颁布包头市竞赛规则,管理全市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六)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
(七)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完善体育产业布局。推动发展体育产业重点业态。负责全市体育彩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八)组织指导体育文化、宣传教育、科研和安全工作,管理指导全市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九)开展对外体育合作和交流。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