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文化出版局(市文物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职责整合,整体划入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增加的职责
1.监管全市从事演艺活动、出版活动和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
2.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工作;
3.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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