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史
创建背景
中国残疾人事业是随着新中国的成立,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残疾人问题,是人类社会的固有问题。但是,在解放前,由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和奴役,由于经济文化落后,残疾人处于社会最底层,过着沿街乞讨、朝不保夕的生活。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关注残疾人的生活,建立残疾人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残疾人工作逐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初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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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体系
最高权力机构
中国残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国残联主席团召集。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超过半数。全国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审议中国残联主席团报告,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修改中国残联章程;
三、选举中国残联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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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 团结、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履行法定义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三)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消除歧视、偏见和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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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成就
专题项目
长江新里程计划
李嘉诚先生一向心系残疾人士的需要,自1984年开始,李嘉诚基金会联同中国残联为内地残疾人士服务,30年来累计捐款超过港币4亿元。
秉承李先生“助无助者”的理念,“长江新里程计划”创于2000年,旨在帮助社会最困难的弱势群体得到关怀与扶助,令众多贫困残疾人能重新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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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教育普及
教育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截至1993年底,特教学校已发展到1108所,比建国前增长25倍,比1966年增长4倍,平均每年增长20%;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达3568个,这是80年代发展起来的,已逐步成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主体。在特教学校、特教班就读的盲、聋、弱智儿童已达37万余人,相当于建国前在校生两千人的185倍。
文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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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一、会徽中心图形由“残疾人”三字的汉语拼音缩写cjr组成,表示残疾人,与国际上通用的残疾人标志相近,使人一看便知是代表残疾人。
二、会徽外形是中国人民喜爱的梅花,既有浓郁的民族色彩,又象征残疾人顽强拼搏的品格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进取精神。翠绿的底色象征着顽强的生命力;梅花盛开,寓意残疾人事业的春天,代表中国残疾人及其亲属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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