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督查、保密、档案、信访、安全、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及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民政法制宣教、政策理论研究、行业标准化和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监督中央、省、市、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全区福彩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财务、资产、项目、内部审计和所属单位预决算。
(三)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股。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组织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股。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辖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日常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法规政策,拟订全区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区行政区域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辖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行政区域边界的调研和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等审核报批。开展地名管理和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地名文化传承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六)社会事务股。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构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执法、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跨区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七)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定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工会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