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全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拟订全区组织、干部、人才、公务员和老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管理。负责区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档案、退休、兼职等有关事项。负责协助管理列入区委双重管理干部范围的区直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负责全区年轻干部队伍和选调生队伍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全区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三)负责全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贯彻执行干部监督制度、规定,对领导干部和选人用人工作以及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调查审理干部有关问题。
(四)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制度建设、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
(五)负责全区党的建设工作特别是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以及党员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党内生活制度的执行落实以及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的换届选举进行指导督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
(六)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定全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牵头做好人才的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承担公务员录用、交流、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老干部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各镇各部门加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督促指导各镇各部门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责任,检查、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做好离休干部提高待遇审批和来信来访工作。督促指导各镇各部门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老干部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协调和指导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
(九)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