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文〔2010〕1号)精神,宜昌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调整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调整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职责调整
(一)增加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库的职责。
(二)增加组织开展对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的职责。
(三)增加对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雨露计划”职责。
(四)增加组织对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的规划拟订、政策研究、指导协调和检查督办的职责。
(五)加强对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研究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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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和《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措施、有关决定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扶贫专项资金的筹措、计划分配、项目立项、论证和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信贷项目和外资扶贫项目及其他扶贫项目;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并组织年度绩效考评;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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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办机关内外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接待、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负责办机关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及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办机关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党群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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