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法制宣传、法学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
(三)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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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司法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和政工办: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保密、信访、统计、政务公开、网络建设、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区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和装备的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区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经费的使用;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基建投资管理;负责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警用车辆及服装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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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设置11个乡镇司法所,为区司法局的正股级派出行政机构,负责辖区范围内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名称规范为:阳江市阳东区司法局××司法所。11个司法所共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7名,其中:东城司法所5名、新洲司法所3名、大八司法所3名、北惯司法所2名、合山司法所2名、那龙司法所2名、雅韶司法所2名、大沟司法所2名、东平司法所2名、红丰司法所2名、塘坪司法所2名。东城、新洲和大八司法所各设所长(正股级)1名,副所长(副股级)1名,其余司法所各设所长(正股级)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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