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水利工作政策措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利战略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更多「机构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2·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
现任领导
宣城市水利局局长:陶晓海
宣城市水利局党组书记:胡德平
宣城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富洲
宣城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圆
宣城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吴克和
宣城市水利局党组成员:郁超
…更多「现任领导」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