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公文
2、负责区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并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区政府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4、根据区政府领导的要求,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5、督查、反馈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上级和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及区政府领导要求、强调事项的执行情况。
6、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需要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7、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搜集整理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区政府领导汇报情况、提出建议。
8、负责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9、负责区政府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来宾接待和值班联络工作。
10、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11、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法制工作。
12、负责指导、监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3、承办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9个内设机构:
(一)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办室
1、负责区政府和区领导交办的上级及区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任务的细化分解、督促检查和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2、负责区政府和区领导交办的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有关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督办事项《督办通报》、《督办专报》的编发工作。
3、拟定区《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任务的分解文稿,分阶段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年终向区政府汇报工作完成情况。
4、拟定年度重点督查督办工作计划,配合做好省市民生工程、计划生育、防汛、招商引资等工作的督查督办,拟定督办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5、负责区政府月度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按月编发区政府月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
6、配合做好区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的审查,协助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会务及建议和提案的督办工作。
7、做好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件、区长信箱和区长专线反馈问题的督查督办工作。
8、负责区政府及领导交办的重要督促检查活动的组织安排,配合区委督查室开展日常性督查督办工作,协调解决督查工作中的问题。
9、协助区政府信息中心做好“政务督办”模块的信息更新及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做好年度督查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及立卷、归档工作。
完成上完成上级督查督办部门交办的日常工作,对乡镇办事处督查督办工作进行指导;根据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对区直单位督查督办工作进行考核。
11、完成区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拟定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委、市政府对区委、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任务的分解、督办、自评上报及对上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招商引资、民生工程目标考核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区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
1、根据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安徽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规定,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工作。
2、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明传电报、密码电报的收发办理工作。
3、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立卷、归档工作;负责管理区政府办公室综合档案室。
4、负责区长名章、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印鉴管理工作。
5、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
6、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内部文件、材料打印及文印室管理工作。
7、负责管理区政府文件交换站。
8、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9、完成区政府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1、按照领导要求和公文处理办法,按时完成区政府及政府办领导交办的文件起草、送审、校对工作。
2、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区长“通气会”的准备和记录工作。
3、负责做好区政府及政府办领导开展的检查指导、考察调研、会议讲话等活动相关材料的搜集整理及撰写工作。
4、负责信访事项的接待与受理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及相关单位汇报有关情况。
5、完成区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1、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负责信息的采编与校对等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工作开展的动态。
2、负责信息的送审与报送工作;
3、负责区政府大事记的起草工作。
4、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调研科
1、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区政府重要课题或重要事项的调研工作,综合反映调研成果,为区领导决策服务。
2、收集、研究上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以及区内外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问题,为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3、负责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的调研、经验总结等材料,供区领导及有关部门参阅。
4、参与区领导有关活动以及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及时掌握全区各个时期各个方面发展的情况和动态,向区领导反映各个领域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并提出工作建议。
5、完成区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财科
1、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的财务预算管理及资产登记工作。
2、负责做好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包括机关办公大楼的安保、公共区域的保洁协调管理等。
3、负责做好区政府各种大型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
4、负责做好区政府及区政府办(接待范围内)的接待工作。
5、负责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相关联络服务工作。
(八)法制办法制监督科
协助管理法制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督查督办、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工作,起草和审查规范性文件;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前置审查;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依法开展法制监督;研究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等行政执法监督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意见。
(九)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科
承办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研究,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向区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负责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宣传、学习、培训等工作。
机关纪检(监察)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监察局关于对区纪委、区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