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工作政策规定、制度和发展规划,研究推进民政工作改革。
(二)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的登记、监督、检查。
(三)负责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监督、检查。
(四)负责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依法直接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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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五指山市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拟定本系统的发展规划、计划;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负责纪检、信访、计划生育、精神文明、信息统计分析、后勤保障、安全保卫、资产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监督本系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本系统普法和社团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编制本单位经费的预算;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本系统的非经营性资产;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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