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 )拟订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市级移交符合在乌当区安置的军队置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乌当区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的抚恤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推荐全国、全省、全市及列入省、市、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准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料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办公室)。
1·内设机构名称:综合科(办公室)
2·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访、档案、信息宣传、安全保密、文稿起草、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承担本部门、本领域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二)移交安置和权益维护科。
1·内设机构名称:移交安置和权益维护科
2·工作职责:拟订市级移交乌当区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移交乌当区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三)拥军和褒扬纪念科。
1·内设机构名称:拥军和褒扬纪念科
2·工作职责: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 与驻区部队和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协调军政、军民关系,增进军政、军民团结,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
(四)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内设机构名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工作职责:承担退役军人政策研究、信访接待、宣传教育、就业创业服务及信息采集维护等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的发放服务工作,承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