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主体介绍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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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高新检察是由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是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基层检察机关。该院于2020年10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并在2022年入选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主要职责包括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工作,2024年针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人事任命方面,王玮于2021年12月任检察长,张咏臻、李超分别在2023年8月和2025年2月被任命为副检察长。2025年3月,该院依法公开年度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机构职能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该院依法独立行使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职能。2024年3月,针对刘仙棚、陈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依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并发布公告。同年10月,在张盼盼案中再次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要求相关组织参与诉讼程序。
人事任命
2021年12月,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王玮为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2023年8月,张咏臻被任命为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及检察员。2025年2月,李超经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担任副检察长职务。
公益诉讼实践
该院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强化公益诉讼职能。2024年办理的两起案件中:
刘仙棚、陈刚案:发布泰高新检民公告〔2024〕2号,明确要求适格主体在30日内反馈诉讼意向,逾期则由检察机关直接起诉
张盼盼案:通过正义网公告程序,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范公益诉讼流程
预算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该院于2025年3月通过江苏检察网公开年度预算,包含收支预算总额、财政拨款结构及项目支出详情。文件显示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所需经费均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组织建设
2020年10月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基层院建设成效的官方认证。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2019-2021年连续三年通过江苏省文明单位评审,入选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