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调整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全市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市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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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转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互联网十放管服”改革和“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督查、统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工作。承担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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