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原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思茅分局、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思茅区分局、普洱市思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工作职责,划入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将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整合监督管理职能。对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近的监督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突出监管领域的无缝对接,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确保市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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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区相关管理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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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档案、统计、会务、机要、保密、保卫、后勤、对外联系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重大课题的政策研究和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信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财务、基建、固定资产、系统装备、收费票据和各项经费管理工作;承担本局财务经费预算、决算工作;负责财务统计、分析、内部审计工作;拟定本局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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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派出机构7个(副科级),负责辖区内市场规范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质量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药械监督管理、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实行网格化监管。即:
1·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思茅监督管理所;
2·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屏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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