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定思茅区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体系,并组织实施。
(二)执行国家、省和市的扶贫资金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
(三)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项目,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和综合开发项目,边远和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的组织、管理。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股所级)。
(一)综合股
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重大会议筹备工作;负责党支部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的秘书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信息、宣传、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接待、电子政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编制扶贫发展规划和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负责全区扶贫统计及其监测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专项经费的财务会计核算和固定资产财务管理;负责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批件和党支部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承办工作;负责拟定和完善机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秩序;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退休人员工资事宜;对扶贫开发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审计部门做好扶贫资金项目的检查和审计工作;对扶贫开发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联系、协调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动员非公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承办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