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研究起草本区教育工作的规定、意见、实施办法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奉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订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本区幼儿园、小学、中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教育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行政管理。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本区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教学的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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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领导
陆琴(党委书记、副局长)
主持:教育局党委工作
主管:干部管理、思想政治工作
联系:党政办、党校
施文龙(党委副书记、局长)
主持:教育局行政工作
主管:规划、人事、人才、政风行风建设、办公室和机关队伍建设、行政审批、审计、教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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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设置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负责拟写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类综合文稿;负责督查、信息管理、文秘、文书档案、各类教育数据统计上报、人大代表书面意见与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机要等工作;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卫生、资产管理及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科
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管理权限,负责对局所属单位于部的培养、选拔、任免、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培养、发展和教育工作;落实统战、知识分子政策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制订本区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学校开展劳动人事管理改革,提高全区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负责学校人员编制核定和教师技术职数编配,加强教职工工资福利管理;制定本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人才交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教师培训办法并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制定表彰、奖励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调和管理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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