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设置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负责拟写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类综合文稿;负责督查、信息管理、文秘、文书档案、各类教育数据统计上报、人大代表书面意见与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机要等工作;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卫生、资产管理及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科
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管理权限,负责对局所属单位于部的培养、选拔、任免、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培养、发展和教育工作;落实统战、知识分子政策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制订本区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学校开展劳动人事管理改革,提高全区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负责学校人员编制核定和教师技术职数编配,加强教职工工资福利管理;制定本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人才交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教师培训办法并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制定表彰、奖励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调和管理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工作。
基础教育一科
制订本区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本区基础教育工作;指导和检查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并实施基础教育入学、升学、考试办法,加强协调和监督;指导和管理学校德育、体育、艺术教育、学生卫生保健、国防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和科普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各类竞赛、中小幼学籍、教材发行、图书配备、教育科学研究、特殊教育、社区教育等工作;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区托幼工作办公室各项工作;指导学校德育工作;承担区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基础教育二科
统筹规划和管理民办教育,指导和检查本区民办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加强本区民办教育工作的协调和监督,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制订本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招生计划,指导和管理本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协调和处理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管理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学籍、实训基地建设;负责对本区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审核和管理工作;加强对成人业余教育的指导、评估;承担区成人教育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工作。
宣传科
负责区教育改革与发展形势的宣传教育;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党员教育及其他宣传工作;指导干部、教职员工的理论学习和政治学习;组织开展教育专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和培训。
纪监审计执法科
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党委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监督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承办信访、对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局机关涉及法律问题的指导和协调;对本区各单位教育经费及预算外收入的使用效益进行经常性的审计监督,组织社会审计机构对教育经费和预算外收入使用状况、专项经费使用状况、重点建设项目、在建项目的审计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教育系统预决算的编制和财务分析;指导基层财务和总务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设点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多渠道筹 措教育经费,检查、督促学生收费标准及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行;计划和指导本系统学校校舍、设备建设和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及财务结算中心管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