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宣传、旅游和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职能转变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逐步扩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委托范围,加强对涉及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安全事项的监管。
推动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扶持基层、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职责分工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出版环节的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综合协调、应急值班、督查和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活动。统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类社会组织管理和全市节庆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扶贫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承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指导旅游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等级标准。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