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988年3月,成立清远市教育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普通教育科、成人教育科、计财基建科、勤工俭学办公室;下设清远市高等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清远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清远市教育委员会电教仪器站三个事业机构。还同时成立中国教育工会清远市委员会。
1996年市级机关机构改革,市教委改称清远市教育局,内设办公室(与系统党委办合署)、人事科、计划财务基建科、审计科、普通教育科、体育卫生科、督导室、教育工会、监察室(与纪委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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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3·负责市直学校及指导各县(市、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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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综合档案、印章管理、资产管理、机关保卫、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统筹学生教材的使用管理;统筹语言文字工作;统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托管机构安全工作;负责信息、保密、信访、教育宣传、议案提案办理、机关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综合档案管理、保密工作;指导学校饭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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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1·清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全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协助省教育考试院开展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指导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组织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成人高等、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成考)并协助省教育考试部门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承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和实施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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