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将原区政府法制办的职责划入区政府办公室(区法制办)。
(二)取消的职责。取消向区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不包括区长公开电话)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的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政务督查和政务信息等综合协调职责,强化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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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0个内设机构:
(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督查科。负责区政府综合性材料和区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稿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主要领导关注的重点、难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区政府领导的调研活动;负责区政府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印送、上报工作;负责重大紧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初审、请示、上报工作;负责编撰《青羊政务信息》、区政府大事记;负责地方志编纂工作中区政府工作部分的组稿上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重要会议议决事项、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负责处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府系统公文质量管理工作;负责调查了解相关的社情民意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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