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起草全区有关民政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民政行业标准,拟订民政地方标准。
(二)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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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曹 举: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民政局全面工作。
刘包旺:区纪委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组成员。负责督促指导派驻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吴卫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局党总支书记。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纪检与效能股、社会事务股。负责指导局所属支部开展党组织工作。
苏丽娅: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社会组织党支部办公室、基层政权和三社联动股、三社联动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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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材料起草、会议组织、机要保密、信访综治、制度建设、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党风廉政、党务、机关事务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及离退休人员等工作。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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