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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检察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青海
公众号ID:qinghaijiancha
公众号分类:未归类
关于公众号:

“青海检察”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平台。发布检察动态,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宣传。

开发/运营主体: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主体: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是青海省境内的法律监督机关。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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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检察百科

《青海检察》是由青海省检察官协会主管、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编辑出版的法学专业期刊,秉持"展示检察工作成果、传播法治文化"的办刊宗旨。期刊通过理论研究、案例分析、工作动态等栏目,系统反映青海省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公益诉讼探索、数字检察建设等领域的实践成果。2022年起增设专刊推动基层检察理论研究一体化发展,形成检校合作机制与成果转化体系,并创新采用微视频等可视化形式延伸法治宣传效果。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实践

2022年起,青海检察机关在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国家公园区域试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机制,构建"属地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治理"模式。该机制通过设立跨行政区划办案组,办理涉及河湖跨流域、地域跨区划、管理跨部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截至2024年1月累计办理案件3687件。2023年推动建立青藏高原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联合制定47份生态保护管理文件,建成全国首个普氏原羚生命保护通道。

理论研究平台建设

西宁市检察机关2022年推动在《青海检察》增设专刊,全年刊发基层干警撰写的13篇高质量论文。期刊建立论文质量提升机制,邀请青海师范大学等高校专家开展专题辅导,将发文情况纳入检察官入额晋级考评体系。2024年,期刊专题刊载青海省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研讨会理论成果,系统阐述'检察一体化'协作机制设计与生态环境案件考核指标体系。

数字检察创新应用

2023年,青海省检察机关研发涉黑恶线索类案监督模型,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应用于全国检察系统。2024年重点构建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实现流域内违法取水、排污等行为的智能识别与预警。2025年通过期刊发布数字检察战略实施白皮书,系统总结青海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设经验。

法治宣传模式创新

2023年推出微视频《以检察公益诉讼名义 守护大美青海》,采用无人机航拍与实地跟拍结合方式,完整呈现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案件办理流程。2024年建立典型案例季度发布机制,全年通过期刊公示4批36个典型案例。2025年创设'检察蓝·生态绿'专题栏目,深度解析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等特色生态司法案例。

公众号主体介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青海检察是由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是青海省的法律监督机关,办公地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7号。

内设机构

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业务保障部、检务督察部、计划财务装备局、政治部、机关党委、国家检察官学院青海分院。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满志方

党组成员、青海省纪检委、监委驻省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郭玉清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兆录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晓军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全新

所获荣誉

2021年4月13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名单。

2021年6月,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党支部被中共青海省委授予“青海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2021年12月,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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