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该机构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保障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
主持本级人大代表选举并召集区人大会议
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和检察院工作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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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截至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数据:
常委会委员33人,下设办公室及人事选举、财政经济、内务司法、教科文卫、农业与农村5个专门工作委员会
机关行政编制19人,实有在职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经费单列管理
2023年1月公布的领导信息显示,常委会副主任为陈彦波、宋克良、孟庆华、张民。
会议与工作
2024年1月1日,该机构组织召开谯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应到代表426人,实到393人,符合法定人数
表决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六项决议
区委书记周霄要求常委会聚焦全区发展大局,加强调查研究与民生保障
财务与预算管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显示:
总支出55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42万元
公务接待费决算1·87万元,接待13批次136人次
无公务用车保有量,用车需求由区公车办统一调配
2021年度数据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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