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本区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分析、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监督和协调各有关行业、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区政府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作出的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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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领导
董玉贵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效能、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分管办公室。
靳伟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纪检监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分管监督管理股、监察大队。
张建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稳定、普法、文明创建、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等工作,分管综合协调股。
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人:闫思华,
主要职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对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实施行政处罚;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实施监察执法,开展日常和事故前的监察执法活动,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负责配合职能科室,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及其它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对职能科室在监管检查活动中发现并移交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配合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督促企业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对不及时整改和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做好各类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的审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