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业生产资料协会、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农产品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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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潜江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核定事业编制20人,其中:理事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经济师1名、工会主任1名;监事会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目前,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现有干部职工3592人,其中在职人员1121人,离退休人员2471人。市供销合作社设党组,机关设立机关党委,下辖10个党支部,共计党员199名,在职党员35人、退休党员133人、其他党员33人。
内设机构
下辖18家基层社、2家参股公司,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公司,社有资产管理公司成员企业6家和事业单位2家。
全系统建有9个供销超市、5个供销合作社三农服务中心、245个村级综合服务社、领办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家,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1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7家,省级示范社9家)。
工作成果
成功塑造了一批具有供销合作社标识的特色农产品品牌。大力开展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试点,吸纳农民入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每年与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土地托管合同,开展托管土地服务,亩平助农增收200元以上。搭建起市、镇、村三级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探索出“互联网+村级服务社+流通”的潜江农村电商o2o模式,建立了完整的 “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服务体系。
获奖记录
2017年6月,被全国总社推荐为综合改革先进典型上报中央深改办,
2017年9月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全国百强县级社”,
2017年12月被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先进集体”,
2019年9月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全国百强县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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