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潜江县气象局始建于1959年,承担潜江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民(1988)行批7号文批复,同意撤消潜江县,设立潜江市.于七月十五日正式改称潜江市.站名相应改为潜江市气象局(站)。市气象局有干部职工15人,其中工程师4人,助工5人,技术员2名。
经纬度:30°24′n,112°54′e 海拔高度:31·2m。
主要职责
1、制定潜江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潜江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潜江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潜江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潜江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3、对潜江行政区域内重大灾害性天气进行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潜江市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潜江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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