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机制,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计划和激励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与指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就业工作。按照规定指导有关部门引进人才在本州就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就业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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