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并组织实施水利工作政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我市管辖权限内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相关水利工程建设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主要流域、区域及重大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价论证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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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协助局行政主要领导组织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保卫、会议组织、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工资、行政后勤等工作;研究制定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协调局机关党委直属各党支部开展工作,指导全市基层水利部门的党建工作。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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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
福建省南平市水利电力工程处属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一九七三年九月,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是闽北骨干施工企业之一。企业拥有与之施工能力相适应的齐全的各种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注册资本金2368万元。
领导信息
黄旭晖 (局长):
主持水利局行政工作;
主管人事、财务等方面工作;分管财务科。
张泽和(党委书记):
主持水利局党委工作;
主管局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社区、综治、工青妇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分管办公室 (党委办)党建部分、水土办;代管农村水电和农村电气化工作及农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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